1、协助主办会计开展工作,做好会计业务,搞好会计核算和分析
2、按时记账、结账、报账,定期核对现金,银行存款,盘点物资
3、认真核对收支单据,凡未按规定审批的单据,一律不得入账
4、加强原始凭证审核、编制好记账凭证,及时登记各类账簿
沧州东方进出口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经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于2004年2月12日正式成立。主要出口产品为铸件,管件 管材的销售,主要出口中东、东南亚等国家,凭借在贸易领域的专业水平和精炼的团队,迅速崛起。企业实力雄厚,重信用、守合同、保证产品质量,以多品种经营特色和薄利多销的原则,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。